Apartment Hotel 11 住一

住宿条款

運営:株式会社HIWIN(本文は日本語版を正とします)

第1条

株式会社HIWIN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与住客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就租赁标的物(以下简称“本设施”),依据以下条款签订《借地借家法》(以下简称“法律”)第40条规定的建筑物临时使用合同(以下简称“本合同”)。

(合同期限) 第2条

合同期限如下所示。

1. 本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,且不予续约。但再次使用本设施时,如系通过刊载本设施的网站进行预约,则不在此限。

2. 本合同项下本设施的使用期间须为1晚2天以上(国家战略特区民宿设施为2晚3天以上),不得取消少于1晚2天(国家战略特区民宿设施少于2晚3天)的预约。

3. 如在未满2天(国家战略特区民宿设施为3天)时解除本合同,住宿费不予退还。

4. 合同期限以预约人通过预约网站确认的预约内容为准,为所指定的期间。

(使用目的) 第3条

1. 乙方在本设施内,仅得以临时住宿为目的使用本设施。

2. 乙方不得将本设施用于前款所述使用目的以外的用途。

(对应语言) 第4条

本设施的入住人员应能够使用日语、英语或中文中的任意一种语言进行沟通。

(身份确认) 第5条

乙方在使用本设施时,有义务出示护照、驾驶证、外国人登录证等附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文件。

(使用设施时的注意事项,

各设施可提供的服务)

第6条

入住人员在使用设施时,应注意以下事项:

1. 设施内配备设备的使用方法

2. 废弃物的处理方法

3. 不得因噪音等给周围造成困扰

4. 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的报警联络方式及初期应对方法

5. 为进行客房卫生管理及其他管理上有必要时,应事先取得入住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客房。

详细内容载于附件(房屋规则)。乙方应根据甲方说明进行确认。

(设施、设备的损坏) 第7条

乙方对使用本设施及设备时造成的严重损坏,应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。

(不适用条款) 第8条

鉴于本合同系仅以临时住宿使用为目的的合同,乙方确认:《借地借家法》不适用于本合同,且对已取得旅馆业许可的房间,本合同亦不适用。